根据《市直及市内四区有关单位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实施意见(试行)》(大退役军人发〔2024〕26号)和《关于做好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考核公示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报名我局“直通车”安置岗位的转业军官考核工作,现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人岗相适、双向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确保“直通车”安置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做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对符合我局直通条件的转业军官择优选用,实现军地通用专业人才高效衔接、转型发展。
二、考核对象
报名选岗我局申报的“直通车”安置岗位(财政资金管理岗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转业军官。
三、考核时间
2025年9月5日前完成。
四、考核程序
由局机关党办(人事处)牵头“直通车”安置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实地深入考察。
局机关党办(人事处)将成立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工作组,考察组将深入考察人选所在部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直通车”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二)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面考核转业军官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由分管人事工作局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机关纪委负责人及2名财政资金业务处室处长担任。
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党组研究确定人选。
考核组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综合提出人选建议,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按程序公示。
转业军官确定为“直通车”安置拟录用人选后,我局将在大连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与转业军官签订《“直通车”安置确认表》,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留存。
五、有关要求
实施“直通车”安置,是推动军事人力资源向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直通车”安置转业军官考核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直通车”安置工作环节。按时完成考核及公示工作,及时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告考核、录用等相关情况。
大连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