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首次将内部控制入法,明确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标志着内部控制从单纯的“建设”向“评价和优化”阶段迈进,从“有没有”推进到“好不好”的新阶段。
经前期积极争取,考虑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基础较好,财政部将我市纳入内部控制评价全面试点地区。此次,财政部从全国范围内共选取4个地区和2个中直部门,开展全面评价试点工作。为做好我市试点有关工作,4月17日下午,市财政局邀请财政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专家莅临我市开展培训工作,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县区财政部门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精准解读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点版)》,内容涵盖评价指标、评价流程及常见问题;系统讲解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操作,对数据填报、审核、报告生成等模块进行演示;邀请了内控建设和实施经验丰富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人社局,分享如何将业务、财务、资产、合同等管理工作嵌入内控系统的先进经验;系统部署了我市评价工作时间、步骤、要求等。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组织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相关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争取在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推动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