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大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创建

为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力支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我市已入选第一批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为规范使用试点城市资金,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实施,市财政局配合市工信局研究制定了《大连市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大工信发〔2025〕37号)、《大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中央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大工信发〔2025〕38号)及《大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工信发〔2025〕39号),形成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大项目,市级配套资金支持中小规模项目的两级政策有效衔接,政策支持内容主要如下:

一、中央专项资金。全部专项资金的约90%,支持重点项目清单中的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最高支持金额3000万元。全部专项资金的约10%,在试点实施期末,对示范带动效应强、技术水平高、国产化替代程度高的标杆项目,按成效支持。对国家级智能工厂、产业链链主企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给予50-200万元奖励。

二、市本级配套资金。一是对投资额50万元-100万元的台套设备更新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二是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新型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200万元。三是对符合条件的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分档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市财政局将继续全力配合市工信局推进试点相关工作,统筹用好中央、省市政策和资金,错位支持、同向发力,全面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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