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单位、软件供应商、数字签名服务器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精神,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大财综〔2024〕1145号)要求,我市将开展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工作。为保证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公平、开放、竞争的原则,欢迎能够提供符合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规范》和《财政电子票据对接报文规范 》(财网信办〔2020〕1号)相关文件技术规范产品的供应商,参与大连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工作。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向大连市财政局提交测试申请。供应商下载并填写《大连市财政局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对接测试申请表》(附件1)。测试申请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产品相关证明(软件著作权或代理证明)等复印件,一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大连市财政局审核。
二、大连市财政局对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开放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测试环境,提供测试用例,组织开展测试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付兰兰 电话:82569965
附件1:大连市医疗电子票据改革服务厂商联调测试申请表.xls
大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