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助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为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市财政局立足群众实际需求,强化政策引导,多措并举,推动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政策导向。结合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和基层实际需求情况,指导乡镇街道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在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人居环境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基层。

二是加强目录管理。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市财政局强化组织实施,明确编制原则,指导督促乡镇街道科学规范编制目录,做到能用、管用、好用,既能体现本地特点,又能回应群众需求。

三是规范购买服务行为。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等事项,严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坚持“先预算、后购买”原则,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立项审核,严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转嫁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重购买、轻管理”现象,坚决杜绝“一买了之”、“一付了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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