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位置,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目前,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公办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和公办幼儿园收费保教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将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目录管理,按照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要求,动态调整收费项目目录。对编制好的大连市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第一时间在官网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从源头上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
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符合条件的教育收费能及时退还至缴款人,市财政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教育收费退库办理手续和业务流程,切实提高退库工作效率,实现退库资金及时退回至执收单位账户,由执收单位退回至缴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