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大连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参与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商业银行:

       按照《大连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办法》(大财库〔2021〕804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组建2023年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参与团的通知》(大财便库〔2023〕35号),依据申请银行报送的相关数据,经大连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确认,现将2023年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参与团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7.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参与银行需与大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签订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参与市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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