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作用,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实现 “十个新突破”“三年过万亿”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财政收入)完成669.7亿元,自然口径下降9.2%,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同口径增长0.6%,剔除全部新增减税降费因素,财政收入规模达到800亿元,可比增长8%,实现了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年奋斗目标。
(一)分结构看,税收收入416.1亿元,自然口径下降18.2%,同口径下降3.8%,占财政收入比重为62.1%;非税收入253.6亿元,增长10.8%,占财政收入比重为37.9%。
(二)分级次看,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90.2亿元,自然口径下降30.4%,同口径下降8.9%;县区级完成479.5亿元,自然口径增长3.2%,同口径增长6.4%。
(三)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461.9亿元(含税务部门组织非税收入),自然口径下降16.6%,同口径下降3.3%;财政部门等组织收入207.8亿元,增长12.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以下简称财政支出)完成991.1亿元,增长1.1%。
(一)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378.1亿元,下降1%;县区级完成613亿元,增长2.5%。
(二)从支出结构看,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文体、社保、医疗、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完成873亿元,增长1%,占财政支出的88.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亿元,增长3.4%;卫生健康支出82.8亿元,增长3.6%;城乡社区支出143.8亿元,增长2.6%;农林水支出39.5亿元,增长6.6%;住房保障支出45.5亿元,增长12.7%。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0.1亿元,下降40.9%,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大幅萎缩。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31.6亿元,下降80.1%;县区级完成138.5亿元,增长7.3%。分项目看,土地出让金收入148.1亿元,下降43%,其中,市本级21.2亿元,下降85.5%。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8.3亿元,增长15.6%,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安排的支出大幅增加。分级次看,市本级完成144.9亿元,增长6.4%;县区级完成193.4亿元,增长23.6%。分项目看,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36.9亿元,下降31.8%;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161.6亿元,增长229.3%。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顶住了经济严峻复杂、减税降费阶段性减收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全市财政运行较为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以实际行动为三年挺进“万亿GDP城市”交出一份财政答卷。但预算执行依旧存在一些问题:财政增收的基础尚需筑牢,财源税源需要进一步厚植;非税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领域支出固化僵化以及低效无效问题依然突出,支出绩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三保”、偿债等必保硬性支出压力较大,风险防控需要进一步强化。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速挺进“万亿GDP城市”的攻坚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继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稳住当前来之不易的经济恢复向好势头;持续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集中财力支持重大决策、保障重大任务、推动重大项目,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把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深度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统筹运用专项债、贴息、担保、基金等工具,有效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坚决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以财政之为助推大连新时代“两先区”“三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以财政之进勇当东北振兴“跳高队”、新时代“辽沈战役”急先锋,以财政之智共谱中国式现代化大连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