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困难群体租赁住房补贴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3〕85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5〕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56号),市内四区困难群体和人才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补贴。
2022年,我市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居住,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截止目前,拨付市内四区3.2万户困难群体租赁住房补贴资金0.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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