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政务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营商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营商发【2022】6号),明确了政务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用途将专项资金划分为运维类专项资金和建设类专项资金,并分别规范了两类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政务信息化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发展。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