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方向)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的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方向)资金分配情况公开如下:

中山区3124万元、西岗区3124万元、沙河口区3124万元、甘井子区3124万元、旅顺口区893万元、金普新区131万元、普兰店区422万元、瓦房店市93万元、庄河市221万元、长海县597万元。

编辑: 市局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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