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处,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海钰
联系电话:82569847
电子邮箱:kjc_work@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116001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大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